南方财经9月13日电,据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购买该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该市购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申请人提取金额不超过《淮安市商品房认购协议》签订日期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淮安市商品房认购协议》载明的首付款金额。该通知自2023年10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