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15305235699
淮安公积金提取代办

新闻动态

NEWS CENTER
代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4-08-02 17:16浏览次数:

  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允许别人代拿,符合条件可以让别人代拿。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上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指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代支公积金。但是,为方便职工,进一步优化服务,允许以下三种代支行为: (一)允许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积金。由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款项只能拨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二)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又不是直系亲属或无法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三)除上述两种情况,缴存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凡属代办提取手续的,代办人都必须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这是代提取住房公积金合法吗的回答。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在满足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在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其他。

  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以上均可提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员工应提供单位签署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及本人储蓄账户)。二)租赁行为证明材料:租赁私有住房的,应当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

  住房公积金一般不能代领,需亲自办理。如果特殊情况一定要别人领的话,必须有本人委托授权,即书面的委托授权书,当然还要有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可以进行办理公积金金额的提取: 1、申请人为离休或者退休的; 2、申请人处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用人单位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3、申请人确认出境定居的; 4、申请人确认要

  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第一种方法是可以向自己工作的公司寻求帮助,让公司出面帮忙提取公积金。第二种方法就是通过委托他人来帮助提取个人公积金。还有一种比较独立的方法就是自己直接去提取公积金。如果公积金激活了就可以直接去公积金提取部门直接提取了。根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如果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资料: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2、带齐上述材料后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

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5305235699
  • · 专业的设计咨询
  • · 精准的解决方案
  • · 灵活的价格调整
  • · 1对1贴心服务
在线留言
回到顶部
复制成功
微信号: 15305235699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我知道了!
点击拨号
微信号: 15305235699 添加微信